2013-08-16 18:22:13
1、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是在单位编制人数范围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担任的工作岗位。这种岗位应该是以一个专业技术人员满负荷工作量为单元而划分的。
参考文件:
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
2、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是指在某一专业岗位上任职所应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的范围、任务、权限、责任和义务。
3、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任务进行。设岗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职,按单位的工作性质,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要求以及工作量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职务岗位。对“事”的分解要适度,要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的综合利用效应。设岗一般应按如下原则进行:
一、最低岗位原则:设较低层次的岗位,聘任较低职务的人员就可满足需要的,决不设较高的岗位。
二、最少岗位原则:设少量岗位就可满足需要的,决不多设岗位。
三、最适系列原则:设岗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选择工作性质最适合的系列和专业,工作性质交叉的应认真分析,选择主体工作所在系列。
四、最高层次原则:单位的主系列和一些辅助系列设岗最高不得超过某一规定的职务层次。比如一些科研单位的医务室或财务部门不设高级职务岗位。
五、最优结构原则:根据单位特点保持最合理、最优化的职务(岗位)结构比例。一般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各岗位应呈金字塔型结构。
六、最佳组合原则:应使设置的岗位之间,职责任务协调、配合、有序,能够发挥出最佳的整体效益,使“1+1〉
七、最多限额原则:要按国家规定的职务结构比例或职数管理办法设岗,最多不得突破上级确定的职务比例或职数限额。这是设岗工作 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所谓职数限额就是岗位数量限额。职务结构比例即各类高、中、初级职务之间的比例,在专业技术人员基数一定的条件下,比例确定了,限额也就确定了,所以比例也是一种限额,只是比绝对数更为灵活一些,在基数变化时,职务的绝对数可随之调整。
4、怎样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答:首先要根据需要和可能来设岗。
在定编的基础上,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控制数,并以此作为拟定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数。
根据各个基层单位的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任务,设置若干不同专业、
不同档次的岗位,明确规定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
第三、检查(新建制单位参照同类单位)已聘任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看各专业、各档次职务与其具体职责程度是否基本相符,并以此为根据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四、根据单位任务的增减,按照国家财力的状况,再对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其次,设岗要逐步做到科学和合理。必须掌握、运用职位分类的科学原理,依据岗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繁简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对岗位进行调查、分析、评价等一系列过程,并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完善。
参考文件:
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
5、怎样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职数在国家规定的编制范围内有一定的限额,不同类别的单位和专业系列在不同档次之间应各有合理的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在本单位人员编制范围内,根据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按本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参数,提出适用于本单位的设岗方案数,报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准审批。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主要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结合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技术密集程度,生产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由企业自行提出,自主决定。
现表列部分系统设岗的结构比例数如下,仅供参考:
系统 |
单位类型 |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 |
高 校 |
大学专科院校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25:50:25 (+) |
大学本科院校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30:5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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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点高校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35:5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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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点高校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40:50:10 (+) |
|
中 专 |
各类中专学校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20:50:30 (+) |
|
省级重点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30:5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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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重点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28:5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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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次重点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23:5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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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中学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20:5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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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高级、中级、初级之比为12:58:30 (+) |
小 学 |
|
中级:初级= 50:50 (+) |
幼儿园 |
|
中级:初级= 40:60 (+) |
卫生系统 |
三级医院 (500张病床以上) |
正高、副高、中级、助级之比为 1:3:5:7 (+) |
二级医院 (300-500张病床) |
正高、副高、中级、助级之比为 1:2: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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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100-300张病床) |
正高、副高、中级、助级之比为 1:2: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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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 |
各类型研究所 |
高级20-30%,中级50% |
全民企业 工交、邮电 地矿建筑 |
大型企业 |
高级10-15%,中级35-45% (+) |
中型企业 |
高级5-10%,中级3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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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 |
高级2-5%,中级25-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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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的高级人员比例可提高5-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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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贸、农林 渔牧、水利 |
大型企业 |
高级7-12%,中级30 - 40% (+) |
中型企业 |
高级4-8%,中级25-35% (+) |
|
小型企业 |
高级1-3%,中级20-30% (+) |
注:对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数10%左右。
参考文件:
转发《关于在企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1986]27号)
6、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系列?其档次如何划分?
答:目前设置的专业技术资格共29个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级,有些系列的高、初级又分为两档。详见下表: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 |
|||||||||||||
序号 |
系列 |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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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中级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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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高等学校教师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理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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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
高级讲师 讲师 |
讲师 |
助理讲师 |
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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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中学教师 |
中学高级教师 |
中学一级教师 |
中学二级教师 |
中学三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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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小学(幼儿园)教师 |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一级教师 |
小学二级教师 |
小学三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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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高级教师 |
幼儿园二级教师 |
幼儿园二级教师 |
幼儿园三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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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实验技术人员 |
高级实验师 |
实验师 |
助理实验师 |
实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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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自然科学 研究人员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助理 研究员 |
研究实习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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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社会科学 研究人员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助理 研究员 |
研究实习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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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技工学 校教师 |
高级讲师 |
讲师 |
助理讲师 |
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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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实习 指导教师 |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
二级实习 指导教师 |
三级实习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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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工程技 术人员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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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济专 业人员 |
高级经济师 |
经济师 |
助理经济师 |
经济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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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会计专 |
高级会计师 |
会计师 |
助理会计师 |
会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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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专 业人员 |
高级审计师 |
审计师 |
助理审计师 |
审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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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统计专 业人员 |
高级统计师 |
统计师 |
助理统计师 |
统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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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农业技 术人员 |
高级农艺师 |
农艺师 |
助理农艺师 |
农业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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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医师 |
助理兽医师 |
兽医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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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畜牧师 |
畜牧师 |
助理畜牧师 |
畜牧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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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卫生技术人员 |
主 |
副主任 医师 |
主治医师、 主 |
医师 |
医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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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药师 |
副主任 药师 |
主管药师 |
药师 |
药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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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护师 |
副主任 护师 |
主管护师 |
护师 |
护士 |
|||||||||
主任技师 |
副主任 技师 |
主管技师 |
技师 |
技士 |
|||||||||
15 |
新闻专业人员 |
高级记者 |
主任记者 |
记者 |
助理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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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编辑 |
主任编辑 |
编辑 |
助理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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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体育教练员 |
国家级 教练 |
高级教练 |
一级教练 |
二级教练 |
三级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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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翻译 |
译审 |
副译审 |
翻译 |
助理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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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广播电 视播音 |
播音指导 |
主任 播音员 |
一级 播音员 |
二级 播音员 |
三级播音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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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出版专 业人员 |
编审 |
副编审 |
编辑 |
助理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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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编辑 |
助理技 术编辑 |
技术设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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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校对 |
二级校对 |
三级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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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工艺美术 专业人员 |
高级工艺美术师 |
工艺 美术师 |
助理工艺 美术师 |
工艺美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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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律师 |
一级律师 |
二级律师 |
三级律师 |
四级律师 |
律师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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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公证员 |
一级公证员 |
二级公证员 |
三级 公证员 |
四级公证员 |
公证员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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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 馆员 |
馆员 |
助理馆员 |
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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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文物博物 专业人员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 馆员 |
馆员 |
助理馆员 |
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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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档案专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 馆员 |
馆员 |
助理馆员 |
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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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艺术专 业人员 |
一级编剧 |
二级编剧 |
三级编剧 |
四级编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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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作曲 |
二级作曲 |
三级作曲 |
四级作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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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导演 |
二级导演 |
三级导演 |
四级导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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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演员 |
二级演员 |
三级演员 |
四级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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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演奏员 |
二级演奏员 |
三级演奏员 |
四级演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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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挥 |
二级指挥 |
三级指挥 |
四级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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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美术师 |
二级美术师 |
三级美术师 |
美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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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舞美设计师 |
二级舞美设计师 |
三级舞美设计师 |
舞美设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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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舞 |
舞台技师 |
舞台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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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海关 |
高级关务监督 |
关务监督 |
助理关务监督 |
关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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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船舶技 术人员 |
高级船长 |
船长、大副 |
二副 |
三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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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轮船长 |
轮机长、大管轮 |
二管轮 |
三管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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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电机员 |
通用电机员、一等电机员 |
二等电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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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报务员 |
通用报务员、一等报务员 |
二等报务员 |
限用报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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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引航员 |
一等引航员、二等引航员 |
三等引航 员 |
助理引航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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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
一级飞行员 |
二级飞行员 |
三级飞行员 |
四级飞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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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领航员 |
二级领航员 |
三级领航员 |
四级领航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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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飞行通信员 |
二级飞行 通信员 |
三级飞行机械员 |
四级飞行通信员 |
||||||||||
一级飞行机械员 |
二级飞行机械员 |
三级飞行机械员 |
四级飞行机械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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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群众文化专业职务靠用图书馆、博物馆职务系列。
法医技术人员职务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法医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相应定为:主
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各档次专业名称的简称为: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靠用工程技术职务系列。
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系列。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审查研究员、专利审查副研究员、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审查研究实习员;专利代理人员的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代理研究员、专利代理副研究员、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研究实习员。
文学创作专业人员靠用艺术人员职务系列,采用编剧(含各类创作)类的名称和档次。文学创作专业人员的职务名称(创作等级)定为:文学创作一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三,文学创作四级。
原《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年49号)规定教练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助理教练、教练、主教练(后更改为高级教练)。根据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4]17号),现该试行条例现已废止。
艺术系列增加电影放映专业。专业职务名称为:电影放映主任技师、电影放映技师、电影放映技术员。其档次分别与艺术系列二、三、四级舞台技术职务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