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6 09:56:49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马鞍山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市10个省级改革示范项目的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政策措施,落实专项经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策到位,积极推进本单位省级改革示范项目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改革示范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要求,省级改革示范项目单位须从“项目保障”、“项目实施”、“项目实效”3个一级指标和“组织领导”、“政策措施”、“经费投入”、“计划执行”、“平台维护”、“项目管理”、“项目验收”、“成果水平及应用”、“社会评价”和“特色创新”10个二级指标对本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将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出台的政策文件、实施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报告等相关过程性材料,上传《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评价工作分三个时段完成:2014年8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情况上传工作;2014年12月,专家对各“改革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价;2015年6月,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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