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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9-25 15:54:48  来源: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主管部门、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2513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黄山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

(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

、申报系列

工程系列中、初级(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水产(渔业)、环境监测、环境物理、农业信息化、环境工程、环境化学、电子信息工程、环境生物、水利水电工程、机械工程等专业)。

评审标准

2025年度全市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20195号)标准执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评审条件,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经信人教函[2020]549号)标准执行;农业机械、水产工程专业评审条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农人[2020]141号)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评审条件,按照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水人[2020]76号)标准执行;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评审条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环发[2019]81号)标准执行。

申报程序

2025年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922日至1021(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23

2.申报入口: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 , 点击咨讯中心下方专题栏目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进入职称申报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二)信息填报

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1.申报人可以提前将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

2.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承担的重大工程项目,必须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 实施方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等。

3.申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总结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后上传。

4.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有关页面(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名),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

5.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

6.申报人上传的材料原则上为原件,如只能提供复印件,须标注原件复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上传。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审核流程

1.区县单位: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市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2.市属单位:单位市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四)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送,报送时间为113-117日。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3.单位公示证明1份,由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

5.委托评审函1份。由各区县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各级审核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的要求,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核关,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书要严格审查,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

(二)任职、聘任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51231日。

(三)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 3年内不得申报。今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规范职称申报渠道。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按照规定予以取消申报资格。

六、评审费用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 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标准为:中级 160 /人、初级 100 /人。以上费用在报送纸质材料时集中缴纳。

纸质材料报送至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地址:黄山市人民政府大楼附属三楼328室,联系电话:2355862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委托评审函


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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