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9 11:33:20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直驻皖等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11月22日进行2025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答辩方式。
二、面试对象
2025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以及转系列、转专业申报(包括同级申报和晋升高一层级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人员。
三、面试内容
以申报专业领域和申报人主要业绩成果涉及的专业知识为主进行命题和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周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度职称申报资格,不再安排面试补考。
面试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A区四楼。
五、准考证领取
参加面试答辩的申报人请于11月19至11月21日17:00期间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人员综合管理平台-职称申报”(http://117.68.7.48:8001/#/homepage)个人账户,下载打印本人面试《准考证》。
六、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根据本人《准考证》上安排的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候考室候考(上午面试答辩的申报人请于8:00前进入侯考室;下午参加面试答辩的申报人请于13:00前进入侯考室)。
2.申报人不得携带手机、任何资料图书等进入面试考场。
3.申报人进入面试考场后,应按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接受身份核验,根据申报专业,抽取本人考题。
4.面试答辩全过程,申报人只准报本人的准考证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提及本人姓名、单位等敏感信息;答题完毕或截止时间到,应主动报告“答题完毕”,经考官示意后离开面试考场。
5.每个申报人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七、面试纪律
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及我省有关考试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身份证件与本人不符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答辩过程中不得有翻查资料等行为。对违规违纪申报人,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按附件名单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申报人,如有问题,可与我厅联系,联系电话:0551-62999880-3。
附件:2025年度参加建设工程专业职称面试答辩人员名单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2025年度参加建设工程专业职称面试答辩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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