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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政策问答

2025-07-17 15:13:09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要求

1.安徽省人社厅为什么要出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以下简称《学时管理办法》)?

答:一是进一步规范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突出公益性导向,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利服务;二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三是统一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完善学时登记等服务。

2.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应当学习多少学时?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分别要满足多少学时?

答: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总学时应满足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补充说明:公需科目学时不作限定性要求,但不得为0学时。


二、学习途径

3.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答: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以下形式均可: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移动端学习;

4.参加学术会议、讲座或访问等专业学术活动;

5.完成论文论著或科研项目而进行的专业研究活动;

6.参加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7.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补充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学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学习,有哪些途径

答: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提供的网络课件;其他符合条件且在地市备案的有关单位提供的网络课件。上述任何一种途径学习的网络课件,符合当下公需科目知识要求的均可。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路径是什么?

答:网络在线学习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选择相应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可自行下载学习。

6.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是否还向社会提供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学习?

答:从2025年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自建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建设周期为一年,计划2026年底建成。建设工期内,安徽开放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等4家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将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学习服务,课件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省有关高校教师录制的公需科目课件。


三、学时折算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满足?

答: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可用三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一是通过“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折算认定;二是申报继续教育学时折算认定+线上学习;三是参加线上学习。

补充说明:“折算认定”系指学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至(十一)项规定的内容所对应折算学时数。“线上学习”系指《学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项规定的参加线上网络课件类学习取得学时数。

8.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申报继续教育学时折算认定,是否可以任意选取多种方式叠加累计计算?

答:不可以。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申报继续教育学时折算认定采取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时认定最高的选项申报,每个年度仅能选择一项,不重复累计认定

补充说明: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折算认定”学时数时,按规定仅可以选择《学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至(十一)项中的一项进行申报(以下称“11选1”),不可选择多项进行叠加累计计算,但同一项中的学时情形可累加折算。【示例】:吴某在某个年度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获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排名第一),独立发表论文(ISSN刊物)1篇,则可按照11个选项中的第一项折算认定50×2+40=140学时,不可叠加计入独立发表论文所折算的学时数。

9.第8问中的“11选1”折算认定规定,从时开始执行?

答:自《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印发之日(2025年6月13日)起执行,在此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学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至(十一)项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可按政策规定进行叠加计算。

10.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学时认定时,专业科目学时与公需科目学时之间可以互相折算认定吗?

答: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认定继续教育学时。满足专业科目学时要求的可折算公需科目学时,但公需科目学时,不可认定为专业科目学时。

补充说明:专业技术人员通过“11选1”(见本问答》第8)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可折算认定为公需科目学时,也可折算认定为专业科目学时。【示例】:吴某在某个年度按规定获得折算认定140学时,则可结合自身需要将140学时拆分成x学时的公需科目和y学时的专业科目(x+y=140);若吴某在某个年度只获得折算认定50学时,则亦可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拆分认定相应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不足90学时的部分(40学时)可通过参加线上网络课件类学习补齐。

11.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前往基层讲授专业课程、学术报告或讲座,是否可以申报认定继续教育学时?

答:不可以。专业技术人员应邀前往基层讲授专业课程、学术报告或讲座,应经单位批准。

补充说明:申报上述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登记时,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定于邀请函、单位盖章同意证明、工作日志、成果报告、新闻报道等)。

1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度没有申报登记的,来年能否申报登记?

答:申报认定学时仅限获得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度。

补充说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获得学历(学位)当年度可一次性认定90学时获得学历(学位)当年没有申报登记的,可在以后年份进行补登记,登记的继续教育学时所属年份为获得学历(学位)的年份(见本《问答》第21问补充说明第①条)。

13.发表在增刊或电子刊物的论文是否可以申报继续教育学时?

答:不可以。专业技术人员论文需发表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刊物上。

14.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在ISSN、CN期刊上的论文被转载,能否额外增加学时?

答:不可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以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原始论文为主。

15.专业技术人员的著作再版能否重复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答:不可以。专业技术人员同一著作仅能折算认定一次,不得重复认定。

16.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的课题、项目如何折算学时?

答: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的课题、项目需结项并提交验收报告才能折算学时。

17.网络课件学时计算单位如何界定?1学时时长是多少?

答:课件已经规定学时数的,以课件规定的学时数为准。没有明确学时数的课件,每学时原则上应不低于45分钟。

18.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印发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实行的是学分制与学时怎么换算?

答:继续按照原有政策执行,详见本《问答》第28问。


四、验证登记

19.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数量认定登记是否有次数限制申请认定登记完成,是否可以申请变更

答:“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建成后,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可申报一次认定登记认定登记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修改、撤销和替换。

20.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出台后,学时登记核验有没有过渡期?过渡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哪核验?谁来核验?

答: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出台后,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方式进行,逐步消化。即2024年及以前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方式、计算标准等要求按原规定执行,2025年及以后按照本《学时管理办法》执行。【示例】:张某(本科学历)于2025年申报副高级职称,所需继续教育学时时限为2021—20255个年度,可分为2021—2024年、2025年两个部分,2021—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按照以往规定执行,2025年继续教育学时按照本《学时管理办法执行,即张某不论在2021—2024年期间取得多少继续教育学时,202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都需要达到规定要求(总学时应满足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得为0学时)。

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建成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线下核验;“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建成后,由国有企事业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线上核验。

21.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当年才开始学习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或职称申报前4年仅学习了一年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2025年学时管理办法出台后,如何补齐总学时?

答:2025年学时管理办法出台后,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度按要求申报一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也可以在职称申报前4年的每一年度按要求申报一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即“补登记”不限次数,但登记后不可修改、撤销和替换。同时,自2025年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需科目学习平台保留往年学习课程,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随时学习。

补充说明:

专业技术人员往年继续教育学时因故未进行认定登记的,可在职称申报当年申请补登记,将往年各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分别登记在相应年度上,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可挪用交叉使用进行申请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及之前年份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或学时总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2025度继续教育学时基础上,加强学习,补齐不足的部分。【示例1】:王(本科学历)于2025年申报副高级职称,在2021-2024年共计取得360学时,其中专业课360学时、公需课0学时,则王某在2025年完成《学时管理办法》规定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见本《问答》第2问)即可;【示例2】:李某(本科学历)2025年申报副高级职称,在2021-2024年共计取得180学时其中专业课120学时,公需课60学时,则李某在2025年完成《学时管理办法》规定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基础上,再补足180学时即可(注意:李某取得450学时中,专业科目累计需不少于300学时)。

22.跨省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既往继续教育学时是否认可?

答:认可。外省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我省后执行我省政策,调动前继续教育学时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登记)为准

补充说明:省内其他地市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调动前继续教育学时参照执行。

23.2025年,省“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还未建成,专业技术人员学完公需课后,怎么认证?

答:在省“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未建成情况下,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沿用以往做法,继续教育登记本和公需科目学时成绩证明纸质件前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线下认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线下盖章和线上手工记录两种方式登记,待省“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建成后,线上手工记录表直接导入系统,上报人社部。

补充说明:2025年合肥市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登记工作仍按本《问答》第20问执行。在省“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建成前,暂不开展线上手工记录登记;待省“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建成后,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对往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情况申请补登记。

24.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建网络学习平台学习的公需科目,如何申请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答:待省人社厅“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建成后,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习平台学习的公需科目,“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自动登记学时,无需人工申报。在其他平台学习的公需科目,通过“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申报核验。

25.专业技术人员对学时申报核验结果有异议如何申诉?

答: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五、其他

26.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如何获取?

答:用人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账号由单位统一注册。个人登录账号通过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后申请。

27.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学时登记材料造假有什么后果?

答:取消专业技术人员已登记的学时,并计入信用档案,影响其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28.本办法与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政策不一致时,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以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有关政策为准。如:本办法要求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而省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专业科目不少于25学分(90学时),以省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专业科目学分(学时)数为准,但不得低于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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