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2 09:28:31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继续教育网讯】关于安徽开展2022年度全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详细内容,详情信息如下: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部署,结合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及标准、申报程序、评审时间安排等。根据《通知》,凡在安徽省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含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调剂、制剂)、检验检测、审评检查、评价监测、信息举报、药学服务等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安徽省就业的自由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申报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正高级药品检查员、副高级药品检查员专业技术资格。
《通知》同时对2022年度全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中涉及的时间节点、论文和著作材料、继续教育、破格申报评审、民营企业申报职称、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禁止多头申报、委托评审函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直接申报职称;对从海外引进的来皖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从国内引进的来皖创新创业急需紧缺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依据《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执行。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理论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全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旨在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药学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药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