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9 10:03:09 来源:池州人事考试网
江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人事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市直及驻池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内容
(一)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17年,我市继续教育公需课目仍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号)要求执行。按照围绕中心、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确定培训专题为《网络效应》。凡未参加2016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公需科目培训的人员,2017年须完成补训。
培训教材使用由熊炎编著的《网络效应》(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二、培训形式与组织实施
培训主要采取远程网络视频授课方式,参训学员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参加培训学习与考核。参训人员经网上在线学习并考试通过后视为培训合格。
市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区该项工作按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由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学时登记与验证
根据《规定》和省人社厅统一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培训完成规定学时(30学时)后,经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成绩证明(自行下载打印)和继续教育证书,办理培训学时登记和验证手续。市直及驻池单位学员的学时登记与验证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学员的学时登记与验证工作由所在地政府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全市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时登记与验证工作统一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30日(工作日期间)。报名时需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首次参训的学员,须提供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培训费用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标准(60元/科)收取,教材费据实收取。市直及驻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地点设在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部署,抓紧研制本地本部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实施,注重培训实效。
(二)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培训效果学员反馈机制,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三)要增强服务意识,在受理报名、网络培训、登记学时与验证等方面提供周到服务,为广大学员创造更好的学习培训条件,以确保培训质量,努力按计划完成全员培训任务。
咨询电话:0566-2617353
电子邮箱:czs2617353@163.com
联 系 人:江老师 藕老师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